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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01/2008

免費康樂設施? 錯誤一個



最近大家也應該知道這個消息:

"為響應北京2008年奧運會,同時鼓勵市民多參與體育運動,以及推廣社區體育,藉此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,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多種收費康樂設施將於20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推行「免費使用康樂設施計劃」(該計劃),讓市民以個人身份免費使用多種收費康樂設施。" http://www.lcsd.gov.hk/specials/free/b5/index.php

這項計劃的本意是好的. 但是它的策劃者似乎缺乏經濟知識, 康文署將要承受道德風險(moral hazard).

由於各種收費康樂設施都會變成免費, 因此市民只需要通過簡單的步驟就可以預約場地. 但是正因為他們不需要付出大部份的代價(如金錢; 排隊預約時間例外), 因此市民就缺少了守時使用場地的激勵(incentive), 變相就到時候不出來使用場地的人增多, 令真正需要使用場地的人感到不方便. 康文署就會承受投訴增加的風險, 另一方面, 這個計劃可否達到鼓勵市民多參與體育運動亦因此而有待相確. 從電台的峰煙節目可以留意到, "爽約"的人變多了, 而且現在也難以預約場地, 游泳池等更要排上一個小時多才可以進場.

其實, 鼓勵市民多參與體育運動應該是一個長遠的政策, 政府在有大量盈餘之下不應該只訂下短期目標, 它應該承著現代家長緊張兒女而安排大量課外活動的心態, 增加場地以及活動班以培養小孩子的運動習慣, 這樣比起隨便亂來的計劃好得多. 為了奧運而推出這類計劃而造(假)勢, 過後就一切打回原形, 對於社會來說, 有什麼長遠好處?